电子烟无助戒烟致癌物高10倍
民国104年才过第一周,董氏基金接获电子烟投诉违规案件已达1446件,董氏表示,大多数电子烟内含尼古丁,仍对人体有害,坊间流传吸电子烟不伤身,是错误观念,呼吁政府大力管理。
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组主任林清丽说,有学校反映,老师想制止学生吸电子烟,学生竟用“电子烟又不是烟”来顶嘴;还有业者到公司行号推销电子烟,宣称可戒烟,结果上班族用了一年,仍无法戒烟。根据日本研究,电子烟内含甲醛和乙醛等致癌物是纸烟的十倍,但电子烟在网络、夜市、路边摊卖得吓吓叫。
林清丽认为,电子烟申诉案件暴增,反映现行烟害防制法不足,要达到2020年成人吸烟率降至10%的目标,恐是纸上谈兵。台湾国际医学联盟秘书长黄嵩立也说,近年跨国烟草公司一一并购电子烟厂,甚至误导消费者用电子烟来戒烟。
目前国内将电子烟列为药品,但食品药物署药品组简任技正林建良说,至今从未有任何厂商申请药证。林清丽指出,“电子烟都卖得那么好了,怎么可能会有厂商要花十年来申请药证?更何况烟商根本拿不出电子烟能帮助戒烟的科学证据。”她呼吁,应修法将电子烟纳入烟品。
不过,国健署副署长游丽惠表示,目前奥地利、丹麦、荷兰、澳洲及泰国皆以药品管理电子烟,且电子烟不符合烟害防制法中烟品的定义,目前无法纳入烟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