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政务司长许仕仁涉贪被判7年半

编辑:来叔资讯 | 社会新闻 | 来源:凤凰资讯 2014-12-23

资料图:许仕仁

资料图:郭炳江

据凤凰卫视报道,许仕仁涉贪获刑7年半;郭炳江涉贪被判5年,被罚50万港币。

中新网12月23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和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等人涉贪案,香港高等法院听取各人的求情理由后,决定押后至今早10时半判刑。其中,许仕仁五罪共判入狱7年半,并要归还1118.2万元(港币,下同)贿款。

许仕仁等候判面容憔悴

许仕仁及郭炳江等4人自上周五被定罪后,在荔枝角惩教所渡过4晚牢狱之苦,今早由惩教人员押入法庭犯人栏候判,面容憔悴。许仕仁一直目光呆滞。许仕仁律师指,许仕仁怕冷,盖9张棉被都不能入睡。

在庭上,郭炳江四周张望,并与儿子郭基辉挥手打招呼微笑,以及向坐在公众席上的胞弟郭炳联报以微笑。消息指郭炳江心境平静,对于上诉仍抱有信心,一切交给律师团队。关雄生在犯人栏与公众席的胞兄微笑点头。陈巨源则和代表律师商讨。

郭炳联约于10时10分乘私家抵达法院,被大班传媒包围。由侧门通道进入,由于空间狭窄及旁边设有铁马,情况一度混乱,有记者踩入法庭范围拍照,遭保安喝止。

法官宣读判词判刑考虑年龄

法官麦机智指案件自今年5月8日开始审讯,历时超过7个月。他用5日时间总结证供,虽然案件历时长、证供多及复杂,但指判刑是整件案件中最困难的部分。有人指判刑是“艺术”而非“科学”,他认为在对各人的判刑上取平衡并不容易。

法官指他参考了英国发出的指引,与贪污、贿赂等有关,但英国法例与香港有别,两地法例最高判刑、经验有别。法官称众人均年届六旬,过往奉公守法,今次是人生中首次入狱,将额外艰难,法庭会考虑各人健康状况。

法官指出,许仕仁早前被裁定3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一项串谋干犯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及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成。郭炳江一项串谋干犯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成。

陈巨源及关雄生均被裁定一项串谋干犯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及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成。

许仕仁等获刑听后有人落泪

郭炳江判监5年及罚款50万元,若不付罚款加囚1年。法官指以6年为量刑起点,法官因他品格良好给予1年减刑。在公众席的郭炳联得悉胞兄的刑期后一度闭目。

陈巨源两罪共判入狱6年,陈巨源闻判后落泪。法官采取21月刑期同年执行,即6年9月监禁,再因他品格良好减刑9月,即入狱6年。另外罚款50万元,及取消其董事资格6年,如未有缴交罚款需以入狱1年代替。

关雄生两罪共入狱5年。求情信指关是乐于助人、友善的人,在财经范畴极具知识,本案的作为有别于他平常性格,朋友对他犯本案均感惊讶,认为不是他们认识的关。法官指信件令人动容,他接纳求情信所说。

许仕仁五罪共判入狱7年半,并要归还1118.2万元贿款。法官指许仕仁2005年任政务司司长,大家毫无疑问知道他是有谋略、有能力的人,在香港艰难时期上任,备受尊重。法官称,如果不是因为本案,他已成历史上香港近年最好的政务司司长,但他为维持高尚生活而犯案,令他的历史蒙上阴影。

案件回顾

2012年3月底,香港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兄弟,以及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以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问话,后获准保释。

廉政公署当时指出,许仕仁出任积金局行政总监至任职政务司长期间,涉嫌有系统地接受新鸿基的利益,包括免租入住礼顿山的豪宅及获得巨额透支户口。廉署的拘捕行动震动了香港商界,也是廉署1974年成立以来进行的最大规模调查。

2014年5月8日,许仕仁涉嫌贪污案正式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展开聆讯。5名被告合共被控8项控罪,他们全部不认罪。

2014年12月19日,许仕仁、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执行董事陈巨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被判罪成。22日再被押上法庭,由法官听取4人律师求情,法官今天宣判。

相关报道:

郭炳江已辞任新鸿基执行董事、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南都讯记者林广:一直备受中港两地关注的新鸿基涉贪案终于尘埃落定。12月19日,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新鸿基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等5人涉嫌贪污案,许仕仁首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陪审团裁定其罪名成立。

资料显示,本案5名被告包括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董事局联席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郭炳江及郭炳联兄弟、新鸿基执行董事陈钜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他们被控串谋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共8罪。最终,许仕仁8项控罪中5项成立,郭炳江1罪成立,郭炳联则全部控罪不成立,陈钜源和关雄生2项控罪全部成立。

随后,新鸿基地产12月19日晚间公告宣布,郭炳江已辞任执行董事、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陈钜源亦已辞任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而郭炳江之子郭基辉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新鸿基地产发出新闻稿称,集团日常业务和营运一切如常,不会受上述变动影响。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郭炳联将在执行委员会的支持下统领各项业务,而执行委员会将继续就所有公司的重大商业决策作集体决定,确保公司管治稳妥、持续成功。

香港许仕仁涉贪案:曾荫权为其写信求情

南都讯记者报道:香港世纪大案,自2012年7月,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等人遭起诉,历时两年半,今日在高院原讼法庭判刑,后续各被告还可上诉。法官昨日听取各被告方求情,前行政长官曾荫权为许仕仁写求情信赞扬许仕仁对香港的贡献,郭炳江代表律师表示,郭炳江担心86岁母亲能否等到儿子出狱。

众名流为许仕仁写求情信

12月19日,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66岁)、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63岁)、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钜源(68岁)以及商人关雄生(64岁)等4名被告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案件中被告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贿赂罪行,涉及款项、无扺押贷款及单位租金共逾2500万港元。陪审团只负责裁定被告有罪或无罪,后需由法官听取被告背景陈述、要求轻判理由等,并做出判刑。

最近几日4名被告还押在荔枝角收押所,昨日案件在高等法院再次开庭,法官麦机智听取各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及呈交求情信,不少社会知名人士为不同被告撰写求情信,部分信件由律师在法庭上读出。法官麦机智表示,将在12月23日(即今日)上午宣布判刑结果。

4名被告此前共被裁定5项罪名成立,5项罪名牵涉的被告中都有许仕仁,而包括前行政长官曾荫权、香港大学前校长徐立之在内的多位社会知名人士都为许仕仁写求情信,曾荫权在求情信中表示,与许仕仁相识逾40年,许仕仁具有超高的智慧和沟通技巧,是一个出众的政府官员。曾荫权又指出许仕仁在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期间为香港做出的贡献,就任政务司司长时表现卓越,希望考虑他对香港的贡献。

许仕仁夫妇曾助养过的孤儿在求情信中表示,当年许仕仁探望时不送玩具,而会送英文书给她,并曾教导不应看中物质,长大后要贡献社会等。

李兆基为郭炳江写求情信

在许仕仁案中,新鸿基郭氏兄弟中的郭炳联被陪审团裁定罪名不成立,而郭炳江被裁定1项罪名成立。昨日郭炳联与郭炳江的儿子都有到法庭旁听,包括恒基兆业主席李兆基在内的多位社会名人为郭炳江写了求情信,也有来自市民的求情信,但郭炳江代表律师在庭上并未逐一读出信件。

郭炳江代表律师综合求情信内容表示,郭炳江是商界领袖之一,事件影响香港声誉以及港人对政府及商界信心,但郭炳江只有1项控罪罪成,其对香港社会经济等有重大贡献,在公益慈善方面,也展现热诚慷慨的一面。近年来郭炳江身体状况欠佳,在入狱后会遇到很多困难。郭炳江担心86岁母亲的健康,其每周都会陪伴年事已高的母亲,入狱将使母亲大受打击,担心母亲能否等到儿子出狱。

控方昨日在法庭上表示,希望法官判刑时考虑案件对公众利益的损害、被告违背社会信任的程度、牵涉的款项、被告在案件中的参与度等因素。

许仕仁太太指丈夫会上诉

许仕仁案件目前只到了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刑后,各被告还可以提出上诉。在香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定罪后,如果不服原讼法庭的判决,可以在定罪/判刑当日起计28天内,向上诉法庭申请上诉许可(可单就定罪或刑罚提出上诉,也可同时就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

许仕仁的太太罗美美前日前往收押所看望许仕仁后已表示,许仕仁将会上诉,夫妻两人财政上一直分开,目前许仕仁已经破产,考虑到财政状况,后续上诉将考虑申请法律援助。据了解,香港设有法律援助制度,可为合资格申请人在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或大律师的服务,但要获得法律援助,需要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法定规定,且案情具有合理理据提出诉讼或抗辩。

新闻资料:

郭炳江

(英文名:Thomas Kwok,1951年1月1日- ),香港企业家,祖籍广东省中山,新鸿基地产联合创办人郭得胜次子。郭炳江幼时家族经营杂货批发等。曾远赴英国升学,并获得英国伦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伦敦大学帝国学院土木工程系学士学位。郭炳江是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联席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亦是三号干线(郊野公园段)有限公司主席、IFC Development Limited 联席主席、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于1994年起信奉基督教,并于同年12月与太太梁洁芹一同洗礼。

2014年12月22日,香港“世纪贪案”上周五宣判,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被判入罪,辞去新鸿基地产职务。

许仕仁

广东东莞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前政务司司长,被香港传媒昵称为“肥龙”,并曾在政府内部公认为“桥王”。1970年进入香港政府,1995年任财经事务司是首位华人财经事务司。1997年被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财经事务局局长,亚洲金融风暴中,他与时任财政司司长的曾荫权,以及金管局总裁任志刚,组成“财经三剑客”,成功击退国际炒家。2000年离开政府后出任香港一些机构的顾问。 2012年3月底,香港当地多家媒体报道指,许仕仁因涉嫌贪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后获保释。

2014年5月8日,许仕仁涉嫌贪污案正式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

2014年9月15日,许仕仁在法庭上自曝自2008年开始“包养小三”,指对方是上海女子。

2014年10月23日控辩双方都完成所有举证工作,法官11月3日开始结案陈词。

2014年12月16日,香港前高官许仕仁抵达高等法院。19日,香港高等法院最终判决许仕仁8项控罪中,5项罪名成立。

2014年12月22日10时开庭,许仕仁再被押上法庭,由法官听取4人律师求情。

本文来源:凤凰资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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