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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蔬果残留农药抽查台北市不合格率近一成五

2018-03-01 15:49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为维护民众食用生鲜蔬果之安全,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定期至批发市场、蔬果零售业者、卖场、超市及餐饮店等处抽验生鲜蔬果检验残留农药含量,107年并主动提高蔬果专案抽验件数,高规格检验残留农药由311项增加为374项。107年1月第2波共计抽验70件蔬果产品,检验结果10件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14.3%。残留...
生鲜蔬果残留农药抽查 台北市不合格率近一成五

生鲜蔬果残留农药抽查 台北市不合格率近一成五

为维护民众食用生鲜蔬果之安全,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定期至批发市场、蔬果零售业者、卖场、超市及餐饮店等处抽验生鲜蔬果检验残留农药含量,107年并主动提高蔬果专案抽验件数,高规格检验残留农药由311项增加为374项。107年1月第2波共计抽验70件蔬果产品,检验结果10件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14.3%。

残留农药含量 应符合“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

此次抽验70件蔬果产品,检验结果1件“敏豆”检出4项残留农药;“菠菜”、“百香果”及“芹菜”各1件检出2项残留农药;“青葱”、“枣子”、“黄秋葵”、“豌豆”各1件及“百香果”2件检出1项残留农药不符规定。上述检出之残留农药杀虫剂阿巴汀、可尼丁、赛速安、因得克、布飞松、普硫松、氟尼胺;杀菌剂得克利、灭普宁、达灭芬、氟比来、普拔克、氟克杀,依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公告,皆为合法登记并领有许可证之农药,核准使用于限定类别农作物,惟其残留农药含量应符合“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

针对不符规定产品 卫生局要求下架

台北市卫生局表示,残留农药含量超过“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者,系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残留农药或动物用药含量超过安全容许量。”规定,依同法第44条第1项第2款,可处分责任业者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针对不符规定产品,北市卫生局已命令抽验地点下架不得贩售,经追查产品来源均属外县市,已移请所辖县市卫生局溯源处办及农政单位辅导农民正确田间施药。

贩售蔬果业者 应保存完整交易凭证

台北市卫生局呼吁贩售业者,贩售之蔬果应要求卖方提供完整产品交易凭证并保留,另将产品外箱来源资讯(如厂商名称、供应代号等)拍照存证,以利后续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达到源头管理。另外,食品安全首重源头把关,于市面抽验产品属于终端的管理,只有落实源头田间监测,及产地加强辅导农民于栽种时正确施用农药,才能有效减少蔬果残留农药的问题。

民众食用蔬果前 应要正确洗涤

北市卫生局呼吁农友于栽种蔬果施用农药,应符合相关法令,同时提醒民众在食用或烹调蔬果之前,简易先以流动清水冲洗根部或果蒂处,再以水浸泡10-20分钟,接着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2至3遍。此外;一般消费大众亦可用烹煮,如烹煮蔬菜时,将锅盖打开或选择当季蔬果等方法,来减低农药的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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