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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孩童七大招可避免意外事故

2018-02-16 17:47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暑假才刚开始不到一旬,新北市、基隆市已陆续传出四起溺水意外,共造成三名孩童死亡。日前甚至传出六个月大女婴在知名餐厅遭鸡汤烫伤意外,造成全身18%的二度烫伤。孩童意外事故频传,这真的只是“意料之外”吗? 马偕医院小儿科胃肠科主任暨台湾儿科医学会副秘书长杨俊仁医师表示,根据卫福部统计,国内14...
保护孩童七大招 可避免意外事故

暑假进入孩童意外的高峰期。

暑假才刚开始不到一旬,新北市、基隆市已陆续传出四起溺水意外,共造成三名孩童死亡。日前甚至传出六个月大女婴在知名餐厅遭鸡汤烫伤意外,造成全身18%的二度烫伤。孩童意外事故频传,这真的只是“意料之外”吗?
 
马偕医院小儿科胃肠科主任暨台湾儿科医学会副秘书长杨俊仁医师表示,根据卫福部统计,国内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亡原因,并非恶性肿瘤(癌症),也不是先天性疾病,而是“意外事故”!其中又以交通死亡最多,其次是意外溺水、意外坠落等伤害。医师解释,这些事故的造成,多是因家长或照护者轻忽周遭环境的安全,导致幼儿受伤或无可挽救的遗憾。
 
长庚医院副院长暨台湾儿科医学会理事黄璟隆医师指出,根据卫福部统计资料,就读小学前的孩子(7岁前)意外事故发生地以“家中”与“室外公共场所”为最多;而进入学龄阶段的孩子,则以“学校”为大宗。再者,调查也发现,有8成左右的儿童曾有独处经验,超过1成儿童在1个礼拜内,有高达4天以上的独处经验,儿童独处时最容易引发不慎用火、用电及坠跌等事故发生。医师说,现在正值夏季,夏季事故伤害大幅增加,若是家长能重视儿童事故伤害,且加以防范,大多数的意外并不是“意料之外”的事。
 
按儿少法第51条规定,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儿童独处于易发生危险或伤害之环境,也不得由不适当之人代为照顾,违反者可是有刑责的。台湾社区儿全推广中心主任暨台湾事故伤害预防与安全促进学会理事长白璐教授指出,以立法来保障儿童免于意外事故,值得肯定。呼吁家长与照护者,儿童的伤害防制与安全促进,应同时并行。
 
除上述提及常发生的儿童事故伤害之外,如烧烫伤、跌倒、误食异物及药物、中毒、坐学步车、玩窗帘绳及脖子绑线造成窒息等事故伤害,也是常见的儿童意外。要如何排除儿童意外呢?
 
黄璟隆医师建议:
 
●两岁以下婴幼儿脖子上不要繋带任何东西,包括平安符、红缐、带绳的帽子等物品,以免勒住脖子造成窒息。
 
●尽量避免使用学步车、让婴幼儿独处,将孩子的活动范围保持在视缐范围内。
 
●居住处应有防止坠落的装置,家中浴室地板应有止滑设施。
 
●使婴幼儿应远离热源及电源。
 
●没有成人在旁戒护时,幼童应远离水深或蓄水处。
 
●避免婴幼儿有自行接触小物件、药物和清洁用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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