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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幼泽二审原判案件最新消息回顾

2018-04-13 18:35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程幼泽二审原判案件最新消息回顾

山西“黑老大”程幼泽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被判5年 2018年4月13日上午,澎湃新闻从刑满释放人员程幼泽(绰号“程三”)律师朱孝顶处了解到,此前程幼泽因高调出狱被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一案今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程幼泽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指高调出狱,一审获刑五年

  2017年7月13日,山西省阳城县法院对程幼泽等人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14名被告人均被认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

  其中,程幼泽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法院将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程幼泽等14名被告人事先对迎接程幼泽出狱进行有组织的谋划商议,并购买迎接所用鞭炮、预定宴会酒店、

统一部分迎接人员服装,于2016年5月23日,在晋城监狱大门外,组织或参与迎接程幼泽出狱,聚集人数众多,且大量人员长时间聚集,并在程幼泽释放走出监狱时燃放鞭炮、礼花炮,身着黑色T恤人员列队迎接、献花、喊口号、喧嚣吵闹,引起群众围观,致使晋城监狱不得不请求增派武警加强警戒,延迟部分减刑人员释放时间。

  据判决书显示,程幼泽此前出狱系被减刑后释放,“高调出狱”事件发生后,其减刑部分被撤销。

  阳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程幼泽等人的行为使晋城监狱“劳务加工推介会”会议多次被中断,晋城监狱相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其行为给晋城监狱造成了无法精确计算的严重损失,给社会带来恐慌和不安,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使安定的社会秩序遭受质疑,使公民的法治信仰遭到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

  法院据此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程幼泽有期徒刑5年;与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此外,此案的其余13名被告人也均被认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获刑4年6个月到1年。程幼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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