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反杀案二审 二审结果是什么 正当防卫的界定是什么
在一起发生于酒吧内持续约5分钟的冲突中,22岁的陕西咸阳男子王浪用酒瓶将28岁的刘伟(化名)刺伤致死。因犯故意伤害罪,王浪被法院一审判处9年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王浪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上诉到陕西高院。该案曝光后引发关注,被媒体称为“陕西反杀案”。昨天,该案在陕西高院二审开庭审理。庭审中,辩护律师认为王浪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检方则认为王浪的行为属防卫过当。
酒吧起冲突 一人死亡
2017年12月10日晚,22岁的王浪与朋友苗某来到陕西泾阳县一家酒吧内喝酒。当日20时32分,刘伟和两个朋友也来到酒吧,在经过被告人王浪喝酒的桌子时,突然拿起一个烟灰缸扔向王浪,王浪于是与其发生争执。
一审判决书显示,双方第一次争执时,他们各自的朋友及酒吧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劝阻,刘伟不听劝阻,抓起啤酒瓶准备应对,双方的朋友分别从两人手中夺下啤酒瓶。当日20时36分许,刘伟与王浪发生了第二次争执。此次刘伟递给王浪一个啤酒瓶,他也拿起一个啤酒瓶与王浪争吵,并语言挑衅。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两人冲突起来后,刘伟用手推搡王浪的脖子,王浪则用啤酒瓶还击。冲突过程中,王浪用断开的啤酒瓶多次捅刺,刘伟受伤倒地。
冲突发生后,酒吧老板与王浪均拨打了急救电话,刘伟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泾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尸体检验,被害人头部、胸部多处受伤,刺破心包伤致心脏,因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