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监管新规 出了哪些新规 详情介绍
近日一则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的通知在同行间流传,通知对重点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含网络电影、网剧及网络动画)备案做出了新的规定。
按照现行规定,上述原创网络视听节目由网络播放平台进行备案,并由提供网络节目的公司以及网络播放平台内部具有审查员资质的团队,对内容进行“自审自播”。而新办法则规定,网剧、网大、网络动画等网生内容,由制作公司备案后提交省级广播电视局审核。审核流程包括在拍摄前对拍摄规划剧本的审核,以及成片后对上线成片的审核。网络平台只能采购由广电部门过审后,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视听内容。
早在2016年12月在成都举办的第四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广电总局聂辰席局长在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要按照网上网下导向管理‘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要求,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明确提出未来网剧审查标准将与电视台一致,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多位业内人士求证,得以证实新规属实。“新规意味着对台网内容审查的并轨,将于明年二月开始执行。”业内人士表示。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新规出台: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新规还未正式下发,可能在具体做法上到时候还会有一些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变化。但这个事儿肯定是真的,新规属实。”当听罢记者逐条读完坊间流传的“网络视听节目审查新规”时,业内人士肯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