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禁限目录 具体内容 详情介绍
9月26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公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
针对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2018版《目录》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容积率小于1.0(含)的住宅项目(文物保护区、平房区按院落进行建设的项目除外,但禁止建设独户独栋类房地产项目)。
此外,新版《目录》还要求东、西城区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住宅类项目,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新版改了啥?
《北京商报》称,本次修订突出精细化管理,相较于《目录》(2015年版)共作了73处修改。
对照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空间结构,新版《目录》将原“1+3”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3”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城六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调整为目前“1+4”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4”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其中,首次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业等行业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
新版《目录》明确指出,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土地面积1378平方公里。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为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总面积约15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包括通州区(北京城市副中心除外)、顺义区、大兴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