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禁三轮车 济南为什么拟禁三轮车 是太不安全了么
济南建成区拟全面禁行三轮车
政策拟在经十路等部分道路先行实施,正向公众征求意见
8月2日,三轮车在济南经十路和环山路等路段行驶,其中以送快递、送货的改装车居多。
继菏泽城区禁售禁行超标三轮四轮电动车之后,8月2日,济南也开始着手规范三轮车上路行驶,并公开征求意见。拟两年内在建成区禁行所有三轮车。禁行的三轮车既包括不能挂牌的非法车,也包括能挂牌的合法车。
禁行区涵盖主要道路
合法三轮也将禁行
8月2日中午,济南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张贴出济南市公安局代市政府起草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济南市将在政策施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禁止机动三轮车和非机动三轮车在城市高架路、快速路、经十路(凤凰路至二环西路)、马鞍山路、龙奥北路、龙奥南路、旅游路(凤凰路至二环西路)、天成路、纬一路、千佛山南路,以及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右侧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通行。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禁行范围扩大至二环路以内及重点区域周边的道路。2020年8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内禁行三轮车。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此外,用于保障民生及公共服务的机动三(四)轮车,自通告施行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作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现有车辆规范管理措施,报市政府核准后方可上路行驶,但不得在三轮车禁行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