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9更新
丙午年闰三月十七
1966年5月7日 (农历闰三月十七),毛泽东给林彪写了《五七指示》。 1966年5月7日,毛泽东看了军委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后,给林彪写了一封信(简称《五七指示》)。 在这个指示中,毛泽东要求全国各行各业都要办成“一个大学校”,“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也要批判资产阶级”。毛泽东在指示中还指出:“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贯彻毛泽东“五七指示”,将党政机关干部、教育科研文艺单位人员下放到农村的非常态机构。1966年5月7日,毛泽东在给林彪的信中提出各行各业都应一业为主,兼学别样,从事农副业生产,批判资产阶级。1968年5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根据“五七指示”,组织大批机关干部下放劳动,在庆安县的柳河办了一所农场,定名为“五七干校”。《人民日报》报道了全国第一所五七干校的情况,并在“编者按”中公开发表毛泽东的指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此后,各地纷纷办起五七干校。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文艺事业单位的大批干部、教师、专家、文艺工作者被下放到农村五七干校,从事农副业生产和革命大批判。仅中央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就在河南、江西、湖北以及东北等18个省创办五七干校106所,下放的干部、家属10万余人。各地下放五七干校的干部、职工数以百万计。“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五七干校陆续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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