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贷款政策:青年贷贷款需要什么手续,青年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贷款对象有限制吗?


贷款对象

1.中华民国国民年满20岁以上35岁以下之青年。
2.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纪录者。
贷款额度 依所需资金之 7 成贷放,惟每一借户申请贷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 15万元(中低收入户免提30%自备款)
贷款利率 依本行「基准利率(月调整)」机动计息。
贷款期间 最长为五年。
还款方式 按月本息平均摊还。
贷款限制 至少二星期 至少一个月 至少一个月
应备文件
1.「青年海外生活体验专案贷款」计划申请书一式二份。 [点选此处连结教育部青年发展署下载]
 
2.国民身分证影本。
 
3.家庭年所得在114万元以下者,检具由国税局发给之综合所得税所得资料清单,或由直辖市、 县/市政府发给之中低收入户证明。
 
4.出国签证证明及机票购票证明等相关文件影本。
 
5.提供一般保证人一人(检附保证人之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及收入证明文件)。
 
6.学生身份加附学生证影本一份。
 
7.入学证明,另检附与我国签定打工度假协定之外国政府打工度假签证。
 
注:属中低收入家庭者(家庭年所得在114万元以下)优先办理,并免提30%之自备款。 (检具由国税局发给之综合所得税所得资料清单,或由直辖市、县/市政府发给之中低收入户证明)
 
 总费用年百分率计算范例说明:
贷款金额:15万元
贷款期间:5年
贷款利率:2.32%
各项相关费用总金额:600元
总费用年百分率:2.48%
注:
本广告揭露之年百分率系按主管机关备查之标准计算范例予以计算,实际贷款条件,仍以本行提供之产品为准。且每一客户实际之年百分率仍视其个别贷款产品及授信条件而有所不同。
总费用年百分率不等于贷款利率。
本总费用年百分率之计算基准日为107年1月19日。
本行保留核贷与否、金额、期限及调整授信利率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