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支六合有分为合与化,符合成立要件即「合」,但要「化」(即干改变),则必须符合「合化条件」。
2,六合成立要件:
(1)类型:
Ⅰ,子丑合土
Ⅱ,寅亥合木
Ⅲ,卯戌合火
Ⅳ,辰酉合金
Ⅴ,巳申合水
Ⅵ,午未合火
(2)六合无论位置均可成立,不需问是否隔支或年时合之情形。
(3)六合之成立,次于三会,三合,半合。
(4)除外要件“一”:地支见六冲,同三合处理。
(5)除外条件“二”:争合,同三合处理。
2,合化条件:
未符合以下合化条件者,仅为合而不化。
(1)月令生扶所化之气者,或局中见生旺之支四支以上者:
Ⅰ,子丑合土:生于辰戌丑未月,巳午月,或局中见丙丁戊己,辰戌丑未,巳午四支以上者。
Ⅱ,寅亥合木:生于亥子,寅卯月,或局中见壬癸甲乙,寅卯亥子四支以上者。
Ⅲ,卯戌合火:生于寅卯,巳午月,或局中见甲乙丙丁,寅卯巳午四支以上者。
Ⅳ,辰酉合金:生于戌丑,申酉月,或局中见戊己庚辛,戌丑申酉四支以上者。
Ⅴ,巳申合水:生于申酉,亥子月,或局中见庚辛壬癸,申酉亥子四支以上者。
Ⅵ,午未合火:生于寅卯,巳午月,或局中见甲乙丙丁,寅卯巳午四以上者。
Ⅶ,以上局中需要见到的干支,不包括六合之支。例如寅亥六合,本身的寅亥就不计入前项全局所需的干支之中。
(2)如符合条件,则原干支属性转变成化合后的属性其藏干属性,依以下方式处理:
Ⅰ,子丑合土:子转化含戊土,丑转化含己土
Ⅱ,寅亥合木:寅转化含甲木,亥转化含乙木
Ⅲ,戌卯合火:戌转化含丁火,卯转化含丙火
Ⅳ,辰酉合金:辰转化含庚金,酉转化含辛金
Ⅴ,申巳合水:申转化含壬水,巳转化含癸水
Ⅵ,午未合火:午转化含丁火,未转化含丙火
3,「合而不化」之处理:就是不构成前面合化条件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