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医疗网/记者曾正豪报导】“目睭花花,匏仔看做菜瓜”,许多民众如果觉得眼睛雾雾时,常常会自行购买眼药水来缓解不适,或是误认眼药水可用来“保养”眼睛,因此觉得多用无妨,但食品药物管理署发出警告:“眼药水是药不是保养品”!
网络或国外购买眼药水 不受我国药害救济制度保护
食药署指出,用药后如果有眼睛剧痛、持续视力模糊等情况发生,或连续使用数日后症状没有改善,请立即停止并尽速就医。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透过网购或国外带回的眼药水,并不属于我国合法药物,如果因此遭受药害,并不适用我国药害救济制度,需特别当心。
眼药水别乱点 遵循4步骤不NG
使用眼药水,应遵循下列4点注意事项:
1、遵循药品仿单(说明书)使用,切勿过量使用:
用药前应先洽眼科医师诊治或咨询药事人员,并遵医嘱或药品仿单(说明书)使用,勿过量。
2、使用前要洗手,使用时要注意:
为避免污染药品,使用前应洗净双手,使用时不要碰触药瓶瓶口,也应避免将瓶口直接接触眼睛。
3、使用多种眼药要间隔:
如需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眼药水,建议间隔5分钟以上再用;若是眼药膏跟眼药水如需同时使用时,应先使用药水,间隔10分钟以上再使用药膏。
4、依照产品标示保存药品,过期药品不要用:
眼药水应依药品仿单(说明书)或药瓶标示进行保存,避免阳光直射,对于超过保存期限或开封超过28天(倘仿单中有特别载明开封后的保存时间则应此为准),请勿继续使用,以免造成眼睛感染、发炎。
确保用药安全 发现药物不良反应须通报
为确保药品安全与医疗效能,食药署除设有药物不良反应通报系统及药物不良品通报中心之外,并对于药物之安全性与疗效亦随时进行再评估,倘发现药品有新增安全问题或重大品质异常,则会启动安全性再评估或品质调查,必要时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以确保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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