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学在即,大学、高中以下武汉肺炎停课标准定案一次看懂
为防治“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COVID-19)疫情在校园扩散,以维护学生及教职员校园安全健康,教育部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疫情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央疫情指挥中心)建议,订定以下停课标准,停课期程为14天:
一、高级中等以下学校
(1)1班有1位师生被中央疫情指挥中心为确定病,该班停课。
(2)1校有2位以上师生被中央疫情指挥中心为确定病,该校停课。
(3)1乡镇市区有3分之1学校全校停课,该乡镇市区停课。
(4)前述(1)至(3)之停课情形,仍应视实际疫调情形依中央疫情 指挥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适当之调整。
(5)各直辖市或县市、各区或全国之停课,将依国内疫情况及中央疫 情指挥中心公布之措施为实施依据。
(6)高级中等学校如有选修或跑班之课程,得比照第2点第1款大专校院停课标准办。

二、大专校院
学校停课标准除报经教育部专案核准外,依以下原则办:
(1)有1位师生被中央疫情指挥中心为确定病,该师生所修/授课程均停课。
(2)有2位以上师生被中央疫情指挥中心为确定病,该校(区)停课。
(3)前述(1)至(2)之停课情形,仍应视实际疫调情形依中央疫情指挥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适当之调整。
(4)医事专业科系依“医、牙、护、药学及医事检验健相关科系学生实习场所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之作业原则”(教育部1092月10日台教高(五)字第1090016538号函)办。其他校外实习课依教育部1092月11日台教技通字第1090019309号函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