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纾困对象:有工作却无社会保险者、家庭收入困难者
卫福部新增的“急难纾困实施方案”扩大两种类型的纾困对象,只要符合以下各项条件,即可向-申请补助金,每一户以1次为限,最低可领1万,最高可领3万元。
申请资格:
原有工作却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工作,或者每月收入减少,致使家庭生计困难者。
无加保军、公、教、劳、农等社会保险者
尚未领取-机构的纾困补助、津贴或补贴者
家庭收入与存款的加总平均(家庭每一个人的月平均收入)若低于“所在县市每人每月的最低生活的1.5倍至2倍之间”者
第四项是否看得虎煞煞呢?本文详细解释给你,请继续往下看
是否有符合第4项条件?只要列出四项算式就可得知
此次的纾困方案有排富条款,存款达50万以上者就不符合申请资格,但是为考量也有50万以上存款,却受到疫情影响而减薪、减班,导致家庭生计困难者。
因此卫福部建立公式来判断是否家庭生计已低于“居住所在县市的每人最低平均收入”,月份设定为今年1至4月。若符合资格,即便存款有50万者,也可申请此方案的纾困金,当然也包含存款未达50万的民众。快来看看如何算出自己的月平均收入:
本文援引卫福部所举的“林先生一家3口”的例子,可对照以下图示阅读。

第一步:算出家庭的总收入的平均
1至4月家庭总收入136000元÷3(家庭人数)=34000元
第二步:算出家庭的总存款
截至4月30日家庭所有人的存款余额=50000元
第三步:算出家庭免纳入计算额
此方案给予每人免纳入计算额15万元,因此林先生家中3人的免纳入计算额为15万x3=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