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成报记者于郁金/金门报导】为防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蔓延,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于4月1日制定“社交距离注意事项”,建议保持室外1米、室内1.5米之社交距离;若无法维持距离的地方,请一定要戴口罩。
我国近期境外移入病例数快速增加,不排除潜藏有未就医或无症状之感染者进入社区,致社区感染风险明显增加,威胁国内防疫安全;为降低社区感染与传播风险,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制定“社交距离注意事项”,鼓励社会大众保持社交礼貌或社交距离,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金门县卫生局表示,有关餐厅、大型营业场所等,宜加强落实下列各项防疫措施:
1、设置充足洗手设施,提供清洁用品包含洗手用品(如肥皂、洗手乳)、擦手纸等,或在入口处准备干洗手液、75%酒精,请顾客至盥洗室洗手或使用干洗手液后再如场。
2、实施体温量测及症状评估,禁止发烧者入内,具上呼吸道症状者要求佩戴口罩方准进入。
3、请民众配合保持室内1.5米、室外1米以上之社交距离,否则需正确佩戴口罩。
4、业者应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倘有发烧(耳温≧38℃;额温≧37.5℃)、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应主动告知单位主管或负责人员,立即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并就医。
5、针对餐厅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朋友或家人间聚餐,餐桌上进食时仍应避免交谈,吃完要交谈时,请先佩戴口罩。
(2)同桌客人应保持1.5米之社交距离或以隔板区隔,业者应将桌与桌之距离,尽量拉开至1.5米距离以上,并确实定时消毒桌面、菜单。
(3)由顾客徒手操作之点餐面板、徒手签名之结账系统,于防疫期间建议暂停使用,或需逐客消毒。
卫生局呼吁民众,务必遵守相关规范,以降低社区感险与传播的机会,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照片由金门县卫生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