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园地检署将侦办旅美确诊夫妻是否涉嫌隐匿症状返台 指挥中心:若有隐匿就送办
桃园地检署指出,由于该对旅美确诊夫妻境疑似在返国前已有症状,仍搭机返台,该行为可能涉及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3条”之不遵行主管机关指示,而有传染于他人之虞之罪。
第13 条
罹患或疑似罹患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级卫生主管机关指示,而
有传染于他人之虞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
二百万元以下罚金。
故桃园地检署已于昨(16)日依台湾高等检察署指示启动“防疫处理小组”,指派民生犯罪专组主任检察官负责,并即刻启动侦查,查明该夫妻是否涉及刑责或有无违反行政法规定,并尽速依法处理。
而今(17)日媒体也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例行性记者会中提问,未来指挥中心是否会有更明确的规范,避免类似的状况再发生?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陈时中指挥官表示,这样的案例我们当然根据疫调来进行相关的行为,如果觉得有可能有相关的隐匿,或是有这样触法的可能,就会移送司法单位来处理。
同时现场媒体也进一步提问,该案是否由指挥中心进行通报?对此,陈时中指挥官补充说明,检察官都是独立做业务的,因为有这样相关的刑事案件,他们就启动了。
案384(先生):案384为70多岁男性,长期旅居美国,4月3日出现咳嗽有痰症状。于4月10日入境,因主动申报有不适症状,由机场采检通报,于4月11日确诊。
案393(太太):案393为案384家人,60多岁女性,案384家人长期旅居美国。3月29日出现咳嗽有痰、腹泻症状。4月12日于机场采检通报,4月13日确诊。
原文网址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9/81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