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顾108年健保总共收载超过34种新药,并扩增了18类疾病药品的给付范围。当中以癌药最多占40%,范围涵盖乳癌、肺癌、肝癌、大肠直肠癌、胰腺癌等12种癌别。109年初健保并增加给付第二代肝癌标靶新药以及非小细胞肺癌口服化疗药品,另外也放宽乙型肝炎用药条件,估算超过10万名病友可享受新药给付带来的治疗效益。
有关健保新增给付的药品,重点摘述如下:
1.乳癌:放宽双标靶药物使用条件,新增CDK4/6口服标靶药物。
2.肺癌:扩增给付ALK与ROS-1基因突变标靶药物,新增口服化疗药品。
3.肝细胞癌:给付第二代肝癌标靶新药,并放宽药物使用条件。
4.大肠直肠癌:新增口服化疗药品。
5.肾细胞癌:收载对VEGFR-TKI或mTOR无效之多标靶新药。
6.摄护腺癌:给付放射性镭治疗,并扩增荷尔蒙药物治疗范围。
7.胰腺癌:收载新剂型紫杉醇化疗药物。
8.白血病:新增抗CD22或费城染色体变异之数项标靶药物,并放宽用药规定,增加临床适用范围。
9.癌症免疫新药:开放给付于黑色素瘤、肺癌、何杰金氏淋巴瘤、头颈癌、泌尿道癌、胃癌、肝癌与肾癌等8种癌别,其中胃癌与肝癌的给付比其他国家为早。
10.丙型肝炎:扩大给付范围,不设限给付条件。
11.乙型肝炎:放宽给付条件,增加临床适用范围。
12.疱疹:全身性抗疱疹病毒剂不再限制病患族群及发生部位。
13.风湿免疫疾病:放宽给付年龄限制并新增免疫调节新药。
14.罕见疾病:新增高雪氏症、肺动脉高压等多项罕病新药。
15.另外还有糖尿病、高血脂、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思觉失调症、抗生素等多项新药与给付规定放宽。
健保署分析,108年新药或给付规定修订案件通过药物拟订会议核准的比例达98.6%,其中包括13件来自医院与学会的建议也被采纳修订,显示健保对民众健康维护的决心。而目前除了少数几项健保还在与厂商协议,其他多数药品健保都已经生效给付。至于未通过拟订会议核准者,大多为不具临床治疗意义、不符合成本效益,或是厂商不同意降价分摊风险的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