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闻

包装食盐含氟新规定最快7月1日上路

2017-12-24 21:45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为确保包装食用盐品安全,卫福部将订定包装食用盐品之氟标示规定草案,未来若包装食用盐品如有添加氟,就必须明确标记;卫福部表示,包括添加氟化钾、氟化钠等包装食用盐品,除了应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品名也应规定以氟盐、含氟盐或加氟盐命名。 包装按规定明确揭露氟盐资讯从日前3月2...
包装食盐含氟新规定 最快7月1日上路

包装食盐含氟新规定 最快7月1日上路

为确保包装食用盐品安全,卫福部将订定包装食用盐品之氟标示规定草案,未来若包装食用盐品如有添加氟,就必须明确标记;卫福部表示,包括添加氟化钾、氟化钠等包装食用盐品,除了应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品名也应规定以氟盐、含氟盐或加氟盐命名。
 
包装按规定 明确揭露氟盐资讯
从日前3月25号开始,包装食用盐品之氟标示规定草案,将进行为期60天的预告评论期,将广纳各界意见;卫福部表示,另外也应详细注明并同使用含氟盐及氟锭前,应咨询牙医师意见,以及限使用于家庭用盐等提醒字样,包括营养标示也应标示产品的总氟含量。
 
醒语标示和颜色 食品添加物都须查验登记
在醒语标示字样的字体上也严加规定,长度和宽度都不得小于四毫米,颜色也必须和外包装底色不同;卫福部表示,预计从1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包括相关标示规定和修正的氟化钾及氟化钠使用范围等,食品添加物业者可先向卫福部办理氟化钾及氟化钠之食品添加物查验登记,核准者7月1号起就可核发许可证。
 
未核准查验登记 最高可罚300万
针对市售食品的食品添加物,相关卫生机关也会持续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未经核准查验登记,甚至违反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者,将可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处新台币3万到300万不等的罚锾,情节重大者,则可命其歇业或停业一定期间。

声明: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系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mail@laishu.com

为您推荐

今日要闻

潮鞋品牌

风水知识

健康知识

母婴知识

膳食指南

星座解读

命理运势

养生保健

美食资讯

热点资讯

体育新闻

综合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