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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学生醉死毕业酒会教师应付什么责任?

2018-04-10 02:33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江西大学生醉死毕业酒会教师应付什么责任?

江西大学生醉死毕业酒会 教师应付什么责任? 今年6月3日,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一名学生在毕业酒会上因饮酒过量导致严重酒精中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2月8日,江西理工大学纪委发布关于此事的核查通报,通报称,酒会举办期间,由于在场教师的麻痹大意意识,以致该学生严重醉酒长达几十分钟的时间里无人警觉,事件发生后,多名老师和领导因领导或教育、监管失职被处分、诫勉谈话。

江西理工大学纪委的通报称,经查,酒会系信息工程学院电信131班、132班的班委自行共同组织,酒会地点、酒水、菜谱及邀请哪些老师参加等安排均由这两个班的班委自行决定,费用由学生自筹。6月3日晚,两个班级共85名毕业生、教研室教师和两个班主任共11名教师参加了酒会。酒会举办期间,由于在场教师的麻痹大意意识,以致学生邱世华严重醉酒长达几十分钟的时间里无人警觉,终致严重酒精中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调查,酒会筹备期间,两个班的班委都向辅导员申黎报告了相关情况。申黎对酒会所用酒品中有高度白酒是完全知情的,对于学生饮用高度数白酒潜藏的风险未警觉,没有提出警告警示。对于醉酒事件,申黎承担教育和监管不力责任。

江西大学生醉死毕业酒会 教师应付什么责任?

此外,学院党委书记黄支民、132班班主任黄友文两人在酒会现场,未能把控住酒会的事故风险,对于醉酒事件,黄支民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黄友文承担教育和监管失职责任。

通报显示,学校从4月下旬启动了2017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但信息学院发生酒会醉酒事件,说明上述一系列的规定并没有得到有力贯彻和落实,说明信息学院对于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力。而学工部下发了有关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却疏于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于此事件,学工部部长承担一定的领导责任。

11月2日,根据相关规定并报请学校党委、校长办公会批准,纪委对醉酒事件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申黎和黄友文行政警告处分,对黄支民等三名学院及学工部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由校纪委对信息学院四名在酒会现场的党员教师进行约谈提醒,由信息学院对五名在酒会现场的非党员教师进行谈话提醒。(文/本报记者黄筱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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