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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婚一个月后分手无语至极这样的原因好羞愧

2018-05-10 18:38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双方试婚前,男方交给女方10万元押金作为忠诚和责任的见证。一个月后双方因男方的原因分手,这笔钱成为双方在法庭上的主要争议焦点,是作为

双方“试婚”前,男方交给女方10万元“押金”作为忠诚和责任的见证。一个月后双方因男方的原因分手,这笔钱成为双方在法庭上的主要争议焦点,是作为男方的彩礼退还,还是女方有权“没收”呢?近日,南通中院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被告赵氏父女退还原告杨某10万元“押金”、2万元“衣服钱”及价值3万元的黄金首饰。

2015年12月下旬的一天,经朋友介绍,25岁的杨某认识了在崇川区打工的赵涵(化名)。两人同龄,都是江西省安义县人。杨某觉得赵涵端庄秀丽,温婉可人;赵涵觉得杨某憨厚朴实,更有一门精湛的电焊手艺,便互加了微信。

2016年农历正月初九,在双方家长的主持下,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当日,杨某根据当地的风俗给了赵家16.6万元,其中10万元为“押金”,4万元为“金子钱”,2万元为“衣服钱”,6000元为“见面礼”。因赵涵单位还有不少事情需要她回去处理,两人相约待赵涵处理完手中的事情就回安义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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