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工资改革 怎么改革的 具体内容
昨天傍晚,正当许多人下班回家之时,一条消息在朋友圈里广为转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出台了!
《办法》明确,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并与利润总额等经济效益指标等挂钩。工资问题既有经济属性,又有社会属性,事关民生,事关公平。2019年《办法》开始在央企全面施行。很多人关心,这个新《办法》实施,会给央企的“工资条”带来哪些变化?
为第一时间回应大家关切,麻辣哥赶紧阅读了文件、采访了专家,希望能给出一个更明确更清晰的答案。“真相”到底如何,且听我细细说来——
不同功能定位的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差异化的决定机制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其实是一种调节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具体来看,每家央企的功能定位不同,其工资总额的决定机制也不一样。
《办法》明确,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主要是分了三大类:一是备案制,二是核准制,三是“探索制”。
——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全部实行备案制管理,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为主的公益类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继续实行核准制管理。还有一些商业类央企,它们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业关系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也是实行核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