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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跳槽20次是怎么回事 新型职业碰瓷?

2019-02-07 10:48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2年跳槽20次是怎么回事 新型职业碰瓷?47岁的聂某在福建工作,先后在11家公司担任驾驶员,在每家公司工作的时间短则3天,长的有33天。每次辞职后,他就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年跳槽20次是怎么回事 新型职业碰瓷?

47岁的聂某在福建工作,先后在11家公司担任驾驶员,在每家公司工作的时间短则3天,长的有33天。每次辞职后,他就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原“东家”支付加班工资。晋江法院近日认定,聂某的行为是滥用诉权、恶意诉讼,属于“职业劳务碰瓷”,驳回其诉讼请求。

故意不签劳动合同,通过劳动仲裁索要二倍工资。

找借口玩失踪,辞职后索取生活费。

主动不要社保,事后举报索要补偿。

……

以上情况,都是让企业大吐苦水的“职场碰瓷”行为。《工人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某些求职者专钻企业的劳动管理漏洞,或隐瞒真相或布下陷阱,人为制造违法用工现象,为牟取不当得利而恶意索赔,劳动者诚信问题引发热议。

“跳槽叔”两年告15个“东家”

在江苏扬州,窦某因为“传奇”的经历获得了一个称号——“碰瓷式职业维权人”,而他的“粉丝”则称呼他“跳槽叔”。从2008年到2010年的两年时间里,他先后换了近20个工作,干的时间最长的几个月,短的只有20多天。其中,窦某将15个“东家”告上了法庭,“罪名”都是违反劳动法用工规定,其中13次胜诉,光经济赔偿部分就拿到了6万元。

几乎每两个月,扬州市维扬区法院就会收到窦某新的“状子”。起诉的对象都是窦某之前的“东家”,诉讼理由是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拖欠加班费等。“老东家”们则在庭上喊冤,说他们起初都主动提出和窦某签订劳动合同,但窦某不愿意,公司为了减少开支也就没有“硬签”,哪知留下了后患。不过,公司几乎都拿不出证据证明问题出在窦某身上。

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劳动者处于天然弱势,但不可否认的是,有的劳动者在履约中缺乏诚信,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甚至有的劳动者在短短数年中涉及劳动争议纠纷几十起,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场碰瓷人”,让用人单位唯恐避之不及。

根据上海二中院今年3月发布的《劳动争议白皮书》显示,劳动者在履约过程中缺乏诚信主要表现为几种常见形式:

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骗取入职机会。这些个人信息主要有学历学位证书、体检报告、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履历等。

利用从用人单位获取的商业信息牟取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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